湖南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1第三章违纪行为和处分
第十三条损害校园文明建设,扰乱正常的校园秩序或社会公共秩序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分:
(十五)凡不按作息时间未经请假通宵不归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因晚归或不归在校外造成严重后果者,除责任自负外,视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第二十六条在同一学期内无故旷课者:
(一)累计旷课10-19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二)累计旷课20-29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三)累计旷课30-39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四)累计旷课40-49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五)累计旷课50学时及以上者,视为放弃学籍,报校长办公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未经请假擅自离校的,累计计算旷课学时,一天按5个学时计算,自离校当日起计算旷课时间。请假逾期未归的,自逾期之日起计算旷课时间。计算擅自离校天数包括实习、社会实践、生产劳动、军训等时间。
劳动实践奖惩机制
1奖励机制
学院劳动教育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劳动实践区域监督员反馈意见及土木学工公众每周劳动实践公示情况,每学年学院考核表彰1次,结合监督员反馈情况,评选出6个“文明班级”、6位“劳动之星”、6位“优秀层长”,6位“优秀监督员”、10位“优秀生活委员”、10位“优秀寝室长”,考核优秀等次班级将在校级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
2惩罚机制
明确落实劳动实践情况与学生劳动实践成绩和评优评先挂钩。若学院公众号劳动实践公示累计被批评3次及以上,追究相关劳动区域负责人和班级责任,则劳动实践所修学分不合格重修本门课程并取消该班级当年校级“优秀班集体”和“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资格,评先评优指标分配时考虑适当缩减1个指标给“文明班级”,概不整改班级或负责人给予全院通报批评,情节恶劣者根据学校学生手册规定给予相应院级或校级处分。
温馨小贴士
合理规划时间,别让拖延症害了你。
特殊情况及时和导员沟通,请假手续少不了。
在规定时间内回寝,保持出勤率,不仅是为了更好的学习,更是对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