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资助工作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0-12 14:42  浏览: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bwin必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湖南工业大学《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就我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成立本年度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

  长:钟直峰

副组长:周跃军、何宇丰

  员:李维、刘双张敏、曹凯丽、冯志兵郑清舰、肖凡、陈玉梅李雨佳李惠、邝淑芳、胡杨

二、评选依据

严格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湖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22〕13号)及《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5〕23号)等文件要求进行评选。

三、名额分配

根据湖南工业大学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内容,bwin必赢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96人。按照各专业年级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比例,现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至各专业年级

年级

班级

2025-2026学年家困生人数

名额

2021级

城规2101

13

2

城规2102

建筑2101

13

2

建筑2102

2022级

城规2201

18

3

城规2202

城规2203

给排水2201

11

2

给排水2202

造价2201

26

4

造价2202

环境2201

27

4

环境2202

环境2203

建环2201

11

2

建环2202

建筑2201

13

2

建筑2202

土木2201

52

9

土木2202

土木2203

土木2204

土木2205

土木2206

智建2201

26

4

智建2202

智建2203

2023级

城规2301

19

3

城规2302

城规2303

城规2304

给排水2301

10

2

给排水2302

造价2301

22

4

造价2302

环境2301

36

6

环境2302

环境2303

环境2304

建环2301

20

3

建环2302

建筑2301

10

2

建筑2302

土木2301

54

9

土木2302

土木2303

土木2304

土木2305

土木2306

土木2307

智建2301

29

5

智建2302

智建2303

智建2304

2024级

城规2401

25

4

城规2402

城规2403

城规2404

给排水2401

7

1

给排水2402

环境2401

28

5

环境2402

环境2403

环境2404

建环2401

12

2

建环2402

建筑2401

9

2

建筑2402

水务2401

15

2

水务2402

土木2401

45

7

土木2402

土木2403

土木2404

土木2405

土木2406

土木2407

智建2401

31

5

智建2402

智建2403

智建2404

合计

582

96

四、评选条件

1.申请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专升本入学后第二年,品学兼优并已通过2025-2026学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2.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024-2025学年内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异,2024-2025学年的学习成绩不及格记录补考通过后仍算有不及格记录,包括选修、智慧树等所有课程,不含第二学位);

(6)2024-2025学年智育成绩专业年级排名位于前30%(含30%)综测专业年级排位于50%(50%);

(7)家庭经济困难,勤俭节约,生活俭朴,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经济实际承受能力的物质享受。

五、转专业学生参评说明

上学年全年均就读于一个专业的学生,到原就读学院参评;上学年两个学期就读于不同专业的学生可以参评,在转入学院参评。

六、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2025年10月14-10月15

凡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材料如下:

(1)附件1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档

(2)附件2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

(3)2024-2025学年个人成绩单纸质档

2、专业年级推荐2025年10月16-10月17

各专业年级成立国家励志奖学金评议小组,评议小组成员对所有申请学生的相关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以专业年级为单位填写附件3《2024-2025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民主评议记录表》。

最终所有材料以专业年级为单位提交至学院,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525561719@qq.com,纸质档2025年10月1810点交至土木楼102。

3、学院评审2025年10月18-10月28

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对各专业年级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名单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学院拟推荐名单提交学校资助中心。

七、评审要求

1、各专业年级成立国家励志奖学金评议小组组长为年级辅导员或班主任,组员为学生代表,学生代表名单应在专业年级内公示;

2、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同年度内不能同时获评,但均可再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

3、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在班级、年级、学院、学校范围内层层公示制度,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严禁在评选发放过程中出现请客送礼、拉票、截留、挪用资金现象;严禁学院班级学生平分、冒领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分助学金等现象;严禁工作人员在评选发放过程中违纪违规操作,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51011日